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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红十字会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2018-07-09】 【 】 【关 闭】  【点击次数:

7月5日,县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彭清华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报告》等文件精神,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并要求: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学习,每位同志要利用休息时间通过网络等渠道加强学习;三是要求将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与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我会各项工作,依法履行红十字会职责。